第三十章 胡服骑射-《绝色丫鬟在王府》
第(2/3)页
“回王爷,奴婢见王爷跟顾公子正相谈甚欢,不敢随意打扰,扰王爷雅兴,于是伫立窗外,稍候片刻。”灵溪抬起头,看见那其中之一的“人贩子”顾公子,竟是个面容俊秀的年轻人。
长得帅又有钱的土豪,不就是做朋友的最佳人选么呵呵呵!
与赵明城的冷俊不同,顾玄远的俊秀是明朗的、扑面而来的,他笑容晏晏、神采飞扬,身上的穿着佩戴均是上品:衣服的布料是好的蚕丝缎面,衣领、袖口和花纹都是金丝挑线,扇子上的水墨画和题诗盖有印章,看起来也是出自名家这手。总之,活脱脱一个贵族公子哥的模样。
灵溪抬起头仔细端详他的当口,顾玄远也正洋洋得意地扯开扇子看她,这一看,却愣住了。
是她?是她罢?是她罢?绝对是她!
除了比两年前似乎胖了一些。没有错,就是她,那个曾经与他有一面之缘,偷了他顾家玉佩,然后开仓放粮的人。
那一年,宋国大旱,粮食颗粒无收,加上各地贪官层层克扣,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。
顾家生意广泛,粮食作为国运民生之命脉,顾家自然也有所垄断。大旱之年,宋国首富自然是要做出姿态,开仓放粮的。
不过,那时候大旱这件事,还跟他没有关系。
因为早在半年前,他就奉父亲之命,在外谈一场极其凶险的交易。那时的他比现在更年轻,家里的生意刚刚上手,父亲为了锻炼他、为了考验他有没有资格继承家业,居然将他往虎口里送。
“云戎,快来看!这里有个逃难的!要饭要到大草原上了!”
端坐在马背上的女孩看了他一眼后,一边招呼着后面也同样骑着马的一位俊秀小生,一边咯咯地笑着。
顾玄远听了这话也笑了,彼时他正不顾形象地席地而坐,天气虽已入冬,他却用袖子擦着额头的汗水。这是他第一次到这么远的地方,只要做成这桩生意,他就是家族产业的第一继承人。
只是几天前一时大意,被一伙人追杀,随从死伤大半,他为了逃命,自顾拍马上前,就来到了这里。
“师姐,这人不是要饭的,许是糟了什么难了,你看他有马!”俊秀小生憨憨地说道。
“有马就不许人家讨饭吗?”女孩却似乎并不在意自己适才的话,伏在马上弯腰问道:“汉人,你是汉人对吗?”
顾玄远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,笑着点了点头,又抬头看着女孩,她穿着鲜红的狐裘短袄,衬着白色的内衫,显得肌肤如雪;下身穿着松松的套裤,收着脚,塞在毛绒毡靴里;凑近的脸庞歪着,触动俏皮的鬓发,目光流转,有盈盈笑意。
第(2/3)页